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揭阳市蓝城区地方税务局更名的函》(粤机编办发〔2017〕26号),现将揭阳市蓝城区地方税务局及其基层税务机构更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揭阳市蓝城区地方税务局名称变更调整
自2017年8月1日起,揭阳市蓝城区地方税务局更名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地方税务局,其基层税务机构相应更名。
二、有关涉税事项的办理
为确保更名后各项涉税(费)事项的正常开展,我局将于2017年7月31日0时至2017年8月2日24时对系统进行调整和测试,期间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地方税务局所属各办税服务厅(窗口)将全面暂停对外受理各项涉税(费)业务。8月3日起恢复各项税(费)业务的受理。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25日